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监管和电子化的发展
时间:2017-02-20

与其他类型的招标项目相比,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有它的特殊性。其他类型的招标项目一般只有境内投 标人参与投标,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会有境外的投 标人参与。因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涉及的问题更多, 给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增加了很大难度。

2016年底,商务部发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 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2017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该《办法》取消 了代理机构资格要求,改为注册制,进一步落实了 2014年发布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 行)》的精神。

公开信息显示,未来商务部将建立一个全国招标 机构信用档案,以信用管理来约束招标机构,将检查 重点从“事前”转移到“事中、事后”,并且会以“双 随机”的方式来进行抽査。

电子招投标监管要点

对于监管的具体要求,国务院常务会议以及李克 强总理都做过具体指示,概况起来有以下四点:一 是不得擅自开展检査。二是公布抽査事项目录。三是 建立“双随机”机制。四是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及 处理结果。

《办法》的指导思想非常明确,就是“简政放 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监管,并且大力推 广随机抽査机制”。其中,对于监管的具体要求, 国务院常务会议以及李克强总理都做过具体指示,概 况起来有以下四点:一是不得擅自开展检查。二是公 布抽査事项目录。三是建立“双随机”机制。四是 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査及处理结果。

伴随“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招标投标 也进入高速发展期。2001年,中国国际招标网开始 建设运营,旨在为中国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业务提 供服务,在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和公共服务方面领 先其他电子平台。2007年商务部产业司主办的全国 第二期“电子招投标研讨会”,提出要加快推进信 息化、网络化的建设进程,这比2001年原外经贸部 以“36号文”的发文形式通知要求在中国国际招标 网上开展机电国际招标投标的操作,晚了7年左右的 时间。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特殊性

目前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绝大部分还停留在 传统线下纸质操作,处于事后补录信息的状态,似乎 并没有跟上招标投标电子化发展的步伐

2013年《电子招标投标办法》颁布施行以后, 越来越多的地区和行业逐步实现了全流程无纸化的 电子招投标。不过奇怪的是,目前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大部分还停留在传统线下纸质操作,处于事后补 录信息的状态,似乎并没有跟上招投标电子化发展的 步伐。

究其原因,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与其他类型的招标 项目相比有它的特殊性。其他类型的招标项目一般只 有境内投标人参与投标,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会有境 外的投标人参与,涉及的问题更多,比如像多语言、 多币种、汇率、关税、贸易术语等,从而给实现全流 程电子化增加了很大难度。

不过也有例外,2014年易招标建设的中航技工 业集团招标业务管理系统就成功实现了机电产品国 际招标全流程100%在线操作,完成的项目超过700 个;实际上,在2008年和2009年,宝华招标网也 实现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全流程在线操作,只是当时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还没有颁布,没有相应的技术 标准和要求。

第三方交易平台

第三方的交易平台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电子化 发展的关键。在技术和运营上更具优势,它们自身又 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性。与交易过程没有直接的利益关 系,更能保证交易服务的公正性。

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按照系统功 能的不同,第三方交易平台主要分为交易平台、公共 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这三大类。

其中,交易平台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投标交 易活动的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是为了满足交易平 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 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信息平台;而行政监督 平台是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在线监督电子招标 投标活动的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应当开放数据接 口、公布接口要求,与交易平台及时交换招投标活动 所必需以及双方协商确定的信息;交易平台和公共服 务平台应当向行政监督平台开放数据接口、公布接口 要求,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对接交换和公布有关招标投 标信息。

中航技工业集团招标业务管理系统、宝华招标网 属于第三方交易平台,按照相关规定和未来的发展方 向,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的公共服务平台将实现开 放数据接口、公布接口的要求,并且与第三方交易平 台及时交换招投标活动确定及必要的信息。

公共服务平台主要是进行数据交换、共享,而信 息平台本身没有交易功能。实现对接以后,在第三方 交易平台上完成的项目就通过接口将数据直接传输 到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交易后就无需在公共服务平台 上再手工录入一遍信息。

第三方的交易平台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电子化 发展的关键,在技术和运营上更具优势,它们自身又 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性,与交易过程没有直接的利益关 系,更能保证交易服务的公正性。

书面抽查、实地检查方式调整的必要性

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按照规定必须向行政 监督平台开放数据接口、公布接口。并及时交换和公 布有关招投标信息。监督检査所需的信息在系统中都 是可以获取的,因此书面抽査、实地检査也应该进行 必要的调整。

《办法》规定,将会对代理机构釆取书面抽査、 网络监测、实地检査等监督检査的方式。不过流程变 了,监管方式也应该做出改变。交易平台和公共服 务平台按照规定必须向行政监督平台开放数据接口、 公布接口,并及时交换和公布有关招投标信息。监督 检查所需的信息在系统中都是可以获取的,因此书面 抽查、实地检査也应该进行必要的调整。

一般而言,智能监督是监督创新的一个主要目 标,现有条件下完全可以实现在线监督和在线检査, 甚至可以跨地域随机抽取检査对象、随机选派检査人 员的“双随机”抽査。

除了行政监督以外,社会公众监督对招标投标的 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检査人员不太可能在专业上做 到全面覆盖,应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机电产 品的国际招标投标的公众监督。在考虑增加对交易 平台监管的同时,要积极引导交易平台的有序竞争, 不能设置不合理的条件对第三方平台进行行政干预, 强行约束它的发展。

一直以来,商务部电子化的观念一直处于招投标 行业领先地位。商务部2014年制定的“1号令”, 其核心就是尽可能地减少行政监督,通过信息开放引入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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